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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根据《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
》(深发〔2008〕7 号)精神和市科工贸信委《关于开展深圳市政府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深科工贸信信安字【2010】45号)要求,我局对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新版网上申报系统设计更合理、功能更强大、性能更稳定、操作更方便、界面更友好,现将系统升级工作通知如下:
1、2011年4月8日0点停用旧版网上申报系统,4月8日至4月10日新版网上申报系统安装测试,期间参保单位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保数据。
2、2011年4月11日0点启用新版网上申报系统,参保单位选择CA通道或非CA通道申报社保数据。
3、使用非CA通道的参保单位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使用CA通道的参保单位通过用户名、密码和CA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CA通道比非CA通道多两项业务:补交3个月养老保险和自助缴费,其它功能与非CA通道完全相同。
4、参保单位向通过《深圳市政府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测的CA认证机构申领数字证书,今后还可办理我市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电子公共服务业务,实现数字证书跨部门“一证通用”,参保单位自行承担购买数字证书的费用。
已使用CA证书的参保单位按照如下方式更新证书:
(1)参保单位从4月8日起下载安装新版证书控件,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szca.gov.cn/file/driver/SZCASetup.rar,下载安装后参保单位持原CA数字证书在2011年5月15日之前可登录新版网上申报系统CA通道。
(2)已安装新版证书控件的参保单位,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5月15日期间,携带所需资料及数字证书介质到各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升级业务(受理点详细地址请在网页http://www.szca.gov.cn/service/SZSIIndex.aspx上查询)。此次升级免费,逾期不办理将导致无法登录新版网上申报系统CA通道。
(3)办理数字证书升级业务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①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三联,文件下载地址:
http://www.szca.gov.cn/file/form/organizational.doc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③原有数字证书介质USBKEY(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深圳CA咨询电话:800-999-3838、0755-26588388,深圳CA负责在2011年5月15日前向已使用CA证书的参保单位通知办理数字证书升级业务。
5、升级期间如遇问题,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96888。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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